一、目的
为了稳定地向客户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,确保管辖物业各班次工作稳健开展,把控服务质量,特制定此查岗制度。
二、适用范围
敏捷集团下属物业公司各服务中心、管理处、项目物业部。
三、职责
1 物业品质部职责
1.1 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查岗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。
1.2 每月对公司各单位的查岗比例不少于30%。
2 各单位职责
2.1 项目物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查岗工作,并拟定查岗计划。
2.2 查岗责任人严格按查岗计划和本制度执行。
四、规定
1 查岗主要由物业公司所管项目采取重点抽查与全面抽查;白天与夜间检查相结合的办法,其目的是以防各类违章违纪现象的发生,督促员工对认真履行职责。
1.1 查岗工作由公司男性员工完成,规定中如有查岗责任人是女性员工,则无需按本制度执行。
2 各岗位查岗频率
2.1 项目物业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;客户服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;安管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3次;工程部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次。
2.2 安管部班长每月不少于1次,并实行交叉互查方式查岗。
2.3 查岗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,避免单人进行查岗,以确保查岗工作的客观和安全性。
3 查岗内容
3.1 主要检查各项目中夜班当值员工当值情况,杜绝着装不整、睡觉、打牌、下棋、喝酒或酒后上班、会客闲谈、脱岗、串岗、迟到、私自调班、不按规定交接班、不按规定巡查签到、值勤不文明等各种违规违纪现象。
3.2 管辖物业公共照明开关情况,检查是否浪费用电和是否还有可节省空间。
4是否有按公司相关规定巡视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并签到。
4.1 查岗发现员工违规违纪行为,查岗人员要在现场立即给予教育和指正,在《查岗记录》上做好检查情况登记后让被查人员签名确认,并在被查岗位的《值班日志》上签名和注明查岗时间。
4.2 被查人员对查岗人员所指出的违规违纪行为不服,拒绝在《查岗记录》上签名确认或无理取闹的,查岗结束后在查岗工作报告上如实汇报情况,由项目物业负责人跟进处理。
4.3 禁止当值员工在查岗期间向其他员工透露查岗情况。
4.4 查岗结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,由查岗负责人拟定《查岗工作报告》递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。
4.5 项目物业负责人根据查岗工作报告内容作出处理意见。
4.6 项目行政人事工作人员根据批示内容跟进处理。
4.7 因查岗影响第二日正常上班的,要及时向项目物业负责人请示,经批准后可按批准时间打卡上班。
4.8 严禁向非查岗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透露查岗计划。
五、质量记录
5.1 《查岗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》
5.2 《查岗记录》
5.3 《查岗工作报告》
查岗计划及完成情况记录表
计划 |
完成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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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划日期 |
查岗人 |
查岗对象 |
查岗人确认 |
完成日期 |
查岗时间段 |
查岗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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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表: 日期: 审核: 日期:
查岗记录表
日期 |
检查岗位 |
时间 |
当值人员 |
岗位当值情况 |
当值签名 |
查岗人 |
查岗工作报告
查岗人 |
所属部门 |
职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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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岗对像 |
查岗日期 |
时间段 |
时 分至 时 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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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岗结果报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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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物业负责人审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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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行政人事跟进处理情况: |